上星期五鬧完情緒之後,還是要回到辦公室處理這個問題,在星期一早上,我找到了機會將整件事告訴了我上司,由於在架構上,她不屬我的監管,我沒有權去制約她,所以唯有向她上司報告了,聽過後也發覺有點問題,所以便和另一位主管商量,也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,所以決定要召開一次會議去商討大家的工作安排,以免衝突。
開會之前,主管向我道歉,這一下有點意料不及,沒想到他會為自己下屬的錯誤而向我道歉,主管也說到她的做事手法不好,所以著我多點包容,對我來說,包容沒有問題,但也是有限度的,如果我沒有包容,我就不會拖到這一刻才說出來,我只是想盡快訂清大家的工作範圍,以免再衝突,所以當我們三人有了共識之後,便再召有關的職員開會,說清楚大家的工作,希望可改變現時的困局。
事情還是要等待結果,不過真的能改變的機會不大,這是性格的問題,不是制度的問題。
2 則留言:
咪咁快下結論啦,既然佢嘅上司清楚知道佢嘅問題,行動上都從工作安排上嘗試去正面處理,咁佢嘅上司應該會繼續監察嘅,除非佢上司只係做戲喇。
嗱,起碼叫做有個良好進展,呢個假期應該更加可以放鬆啲喇。
好可惜既係連佢老細都話佢唔聽教呢
同佢講既時候就唯唯諾諾
調轉背就已經係度舊痛復發
都唔知呢個局面會維持到幾耐
希望快d將佢抽番出黎
等佢唔好再搞我d野
不過呢個真係一個好遙遠既願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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